各单位:
根据《信阳学院本科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配套、资助暂行办法》(校教字〔2021〕21号)文件要求,教务处计划开展2023年度教研成果统计及审核认定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统计要求
1.纳入统计的教研成果包括:教研项目、教学成果奖和其他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等。
2.成果时间:参加统计的成果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申请人所提交的成果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4.成果审核认定中遇到的特殊情况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决定。
二、成果署名要求
成果的第一产权单位须为信阳学院,成果的第一产权人须为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三、成果填报要求
本年度教研成果的登记采取填表方式进行,填表时请注意以下事宜:
1.严格按照要求登记成果信息。
2.少数漏报的2022年度成果可参加本次补录。补录成果需按成果实际日期填写,2021年及以前的成果原则上不再补录认定。
3.多人完成的教研成果,由完成人中我校排名第一的人员填报,其他参与人无需重复填报。
4.各教学单位应做好成果登记的初审工作,对填报的教学成果信息真实性负责。
四、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
各单位成果登记及相关教研成果复印件收集工作请于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同时以学院(部)为单位将《信阳学院2023年度教研成果统计明细表》(见附件)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教务处(综合楼1412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邱德志,电话:0376-3011865。
附件:信阳学院2023年度教研成果统计明细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