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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研成果统计及审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2日发布人:邱德志来源:教务处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信阳学院本科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配套、资助暂行办法》(校教字〔2021〕21号)文件要求,教务处计划开展2023年度教研成果统计及审核认定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统计要求

1.纳入统计的教研成果包括:教研项目、教学成果奖和其他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等。

2.成果时间:参加统计的成果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申请人所提交的成果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4.成果审核认定中遇到的特殊情况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决定。

二、成果署名要求

成果的第一产权单位须为信阳学院,成果的第一产权人须为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三、成果填报要求

本年度教研成果的登记采取填表方式进行,填表时请注意以下事宜:

1.严格按照要求登记成果信息。

2.少数漏报的2022年度成果可参加本次补录。补录成果需按成果实际日期填写,2021年及以前的成果原则上不再补录认定。

3.多人完成的教研成果,由完成人中我校排名第一的人员填报,其他参与人无需重复填报。

4.各教学单位应做好成果登记的初审工作,对填报的教学成果信息真实性负责。

四、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

各单位成果登记及相关教研成果复印件收集工作请于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同时以学院(部)为单位将《信阳学院2023年度教研成果统计明细表》(见附件)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教务处(综合楼1412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邱德志,电话:0376-3011865。


附件:信阳学院2023年度教研成果统计明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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