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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评教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24日发布人:于晓飞来源: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全面准确地掌握教师课堂教学情况,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和《信阳学院学生评教实施办法》文件规定,将于5月底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评教活动。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学生登录信阳学院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教学质量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教原则

学生评教是对我校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的一次全面调查,是教师教学质量考评结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维护该项工作的严肃性,保证其可信度,学生评教应遵循公平、公正、客观、求实的原则,力求其评价结果能够如实反映教师教学的真实水平和能力。

二、评教对象

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授课的全体在职教师(含兼职教师及外聘全职教师)。

三、参评人员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四、评教时间与方式

2024年5月24日8:00至5月30日18:00在教务管理系统进行,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具体步骤:打开学校官网首页→点击左侧下方“教务管理系统”→进入登录界面→输入学号、密码→登陆→量化评教→量化评教→点击下拉菜单中显示的课程及教师信息进行评教→保存→转入其它课程评教→提交→结束评教。

在进行教学评价时,每完成一门课程的评价需要保存一次,依次全部评完显示的本学期课程后才能提交数据。评教行为必须一次性全部评完,否则评价数据无效。

五、具体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广泛进行发动,深入开展动员,切实提高师生对网上评教活动重要性的认识,确保学生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客观、公正、真实地对任课教师课堂教学情况进行评价。

(2)要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科学规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避免评教工作流于形式。

(3)严禁网上评教过程中“包办代替”现象,一经发现,将在全校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

(4)无故不参加网上评教的学生,将无法查询个人成绩、进行网上报名和选课。

(5)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评教结果将按照规定的分值比率计入教师本学期质量评价的总成绩。

相关事项,请与教学质量监控中心联系,电话:3011039。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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