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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师评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24日发布人:于晓飞来源: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更深入地了解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状况和学习质量,引导学生进行高质量的学习,积极推进“评教”和“评学”的有机统一,从而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和《信阳学院教师评学实施办法》文件规定,将基于教务管理系统平台组织开展本学期教师评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评学时间与方式

(一)第一阶段

教师网上评学于2024年5月24日8:00至5月30日18:00在教务管理系统上进行,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具体步骤:打开校园网首页→点击左下方侧“教务管理系统”→进入登录界面→输入账号、密码→登陆→量化评教→教师评学→点击下拉菜单中显示的班级信息进行评学→保存→转入其它班级评学→提交→结束评学。

(二)第二阶段

各院部教师评学结果统计工作须在2024年6月7日12:00前完成,同时将教师评学结果分析报告(见附件)提交至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二、教师评学对象与内容

教师评学指任课教师对授课班级的整体学习态度、学习过程及学习效果等方面的总体评价。

评学对象为本学期所有在校班级。

三、具体要求

教师评学是对我校学生学习整体状况的一次全面调查,是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此项工作有序、有效地推进,特提出以下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广泛进行发动,深入开展动员,切实提高教师对网上评学活动重要性的认识,确保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客观、公正、真实地对授课班级学生课堂学习情况进行评价。

2.要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科学规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避免评学工作流于形式。

3.各教学单位要认真抓好落实,对教师评学结果进行汇总,以年级为单位对各“评价项目”作出具体的量化分析,提出改进教学和学生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完成教师评学结果分析报告,并将该报告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四、评学结果的使用

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将对各院部的分析整改报告进行综合整理,反馈至学校领导及有关教学管理部门,以促进学风建设。

相关事项,请与教学质量监控中心联系,电话:3011039。


附件:信阳学院2023-2024第二学期教师评学结果分析报告.docx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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