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更深入地了解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状况和学习质量,引导学生进行高质量的学习,积极推进“评教”和“评学”的有机统一,从而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和《信阳学院教师评学实施办法》文件规定,将基于教务管理系统平台组织开展本学期教师评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评学时间与方式
(一)第一阶段
教师网上评学于2024年5月24日8:00至5月30日18:00在教务管理系统上进行,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具体步骤:打开校园网首页→点击左下方侧“教务管理系统”→进入登录界面→输入账号、密码→登陆→量化评教→教师评学→点击下拉菜单中显示的班级信息进行评学→保存→转入其它班级评学→提交→结束评学。
(二)第二阶段
各院部教师评学结果统计工作须在2024年6月7日12:00前完成,同时将教师评学结果分析报告(见附件)提交至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二、教师评学对象与内容
教师评学指任课教师对授课班级的整体学习态度、学习过程及学习效果等方面的总体评价。
评学对象为本学期所有在校班级。
三、具体要求
教师评学是对我校学生学习整体状况的一次全面调查,是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此项工作有序、有效地推进,特提出以下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广泛进行发动,深入开展动员,切实提高教师对网上评学活动重要性的认识,确保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客观、公正、真实地对授课班级学生课堂学习情况进行评价。
2.要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科学规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避免评学工作流于形式。
3.各教学单位要认真抓好落实,对教师评学结果进行汇总,以年级为单位对各“评价项目”作出具体的量化分析,提出改进教学和学生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完成教师评学结果分析报告,并将该报告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四、评学结果的使用
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将对各院部的分析整改报告进行综合整理,反馈至学校领导及有关教学管理部门,以促进学风建设。
相关事项,请与教学质量监控中心联系,电话:3011039。
附件:信阳学院2023-2024第二学期教师评学结果分析报告.docx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