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教学质量监控督导组:
教师课堂教学水平的高低直接关乎教学质量的优劣,做好教师的课堂教学评价是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工作的重要内涵。根据学校教学质量评价的要求,各院部对其教师课堂教学评价的结果学校将记入各位任课教师的总评成绩。因此,各院部教学质量监控督导组务必做好以下工作:
一、统计落实本院部督导教师听评课任务完成情况,查对至今未能对其进行课堂教学评价的任课教师,避免遗漏,确实做到对任课教师听课评价的完全覆盖。
二、各教学院部须按“自有专任教师”、“全职外聘教师”、“兼职外聘教师”三种类别,分别对其教学评价结果按照分数由高到低依次做好统计工作。
三、任课教师课堂教学评价结果分别以纸质文本(须盖公章)和电子文本两种类型于2024年6月13日上午12:00前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相关事项,请与教学质量监控中心联系,电话:3011039。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