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2023级本科学生:
为拓宽学生知识面,优化学生知识结构,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学校积极实施辅修学士学位教育。现将2023级本科学生辅修学士学位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辅修学士学位
辅修学士学位是指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在读期间修读与主修专业不在同一学科门类的另一专业,完成其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达到授予辅修学士学位要求,获得另一个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我校开设的辅修学士学位专业(以下简称“辅修专业”)共5个,相关信息见下表。
序号 |
辅修专业 |
授予学位类别 |
所在学院 |
新学期所在校区 |
咨询电话 |
1 |
汉语言文学 |
文学学士学位 |
文学院 |
南湖校区 |
陈老师 3011853 |
2 |
法学 |
法学学士学位 |
社会科学学院 |
南湖校区 |
王老师 3019397 |
3 |
经济学 |
经济学学士学位 |
商学院 |
浉河校区 |
盛老师 3011691 |
4 |
财务管理 |
管理学学士学位 |
5 |
教育学 |
教育学学士学位 |
教育学院 |
浉河校区 |
刘老师 3011680 |
我校各专业所属一级学科门类及授予学位类别详见《信阳学院本科专业设置一览表》(附件1),各辅修专业学分设置详见《信阳学院辅修学士学位专业教学计划》(附件2)。
二、报名与录取
(一)报名资格
1.具有学籍的2023级四年制本科在校生;
2.主修专业成绩良好,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5、无缺考、不及格等记录,学有余力;
3.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纪律处分记录。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8日-26日。
2.报名方式:登录信阳学院教务管理系统—我的—辅修报名—选择“报名辅修类别”—从“可报名专业”中选择意向专业—填写本人手机号码—点击“报名”—是否确认报名—确定,完成报名。报名开放期间,可通过“取消报名”更换意向专业。
(三)审核及录取
1.资格审核。6月28日前,学生学院、辅修专业开设学院(以下简称“开设学院”)、教务处依次进行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
2.结果查询。6月29日起,学生可登录教务系统查看审核状态(拟录取(待缴费)、未通过)。
3.缴费。审核状态为“拟录取(待缴费)”的学生可在下学期开学后打印报名表并一次性缴清辅修专业学费(每学分100元),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录取。下学期开学后,开设学院集中将签字盖章后的报名表报送至教务处(浉河校区综合楼1403)。教务处根据资格审核结果和缴费情况确定最终录取名单并公示。
三、注意事项
(一)根据上级规定,辅修学士学位报名、选拔、审批需在大学一年级第2学期完成,其他学期不再办理相关事宜,请同学们认真查看本通知,按时间要求完成报名、缴费,逾期不再办理。
(二)为使学生深入全面了解各辅修专业,结合自身情况审慎选报适合自己的辅修专业,学生学院、开设学院要多措并举,通过学院网站、新媒体、QQ群、办公电话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做好宣传答疑工作。
(三)根据修读人数,开设学院可采取单独开班(原则上不少于20人)或随主修专业班级上课的授课方式,单独开班授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双休日。
(四)拟报名辅修专业的学生,要充分考虑自己的学习兴趣、学习意志和学习时间,认真思考,慎重选择。
(五)学校不统一征订辅修专业教材,学生可以自行购买或借阅。
(六)申请终止辅修专业学习的学生,须在辅修专业课程开课后1周内办理。超出规定时限的,已开课的课程学分计入已修课程学分进行核算。
(七)学生主修专业学业结束,无论毕业或结业离校,辅修专业的学习同时终止。
(八)根据《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辅修学士学位应与主修学士学位归属不同的本科专业大类,对没有取得主修学士学位的不得授予辅修学士学位。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
(九)未尽事宜按照《信阳学院辅修学士学位教育管理办法(试行)》(附件3)规定办理。
附件:1.信阳学院本科专业设置一览表
附件:2.信阳学院辅修学位专业教学计划
附件:3.信阳学院辅修学士学位教育管理办法(试行)
教务处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