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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分配及课表编排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1日发布人:来源: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结合实际,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即日起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以下称“下学期”)教学任务分配及课表编排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培养方案

教学单位务必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纸质版)准确编制教务系统培养方案(以下称“系统方案”)并严格执行。确需调整的,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二)确保足额开课

根据系统方案生成开课计划后,教学单位进行是否开课设置。教学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开课或减少开课,务必做到必修课必开,选修课开够,确保足额开课。

(三)严格审查任课教师资格

任课教师须取得主讲教师资格。校内兼课教师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办理,已与学校签订协议的兼职教师不再填写校外兼课教师审批表。承担教学任务的全兼职教师均需到校进行面授上课。

(四)合理分配教学任务

1.一个学期内,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原则上只能承担1门课程的教学任务,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原则上最多承担2门课程的教学任务。

2.教学单位要统筹兼顾、合理分配理论、实践等各类教学任务,教师教学工作量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注意校区间教师资源的合理调配。

(五)准确填报教学任务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内课程根据教学单位开课计划设置结果,按照行政班生成教学任务,教学单位进行填报;教学计划外课程(如公选课)实行开课申报制,获得准入资格的课程教学任务由教学单位进行填报。

1.下学期课程教学起止周为1-16周(含公选课,上半段为1-8周,下半段为9-16周)、新生课程教学起止周为4-16周。

2.教学班人数参照原有教学班编班要求执行。

3.合班教学的课程,确保(优先)合并同一年级、同一专业的行政班且按照行政班顺序依次合班;确实无法满足的,可合并同一学院其他专业的行政班,原则上不得跨学院合班。不得跨学历层次合班。

4.一门公选课一名教师开设的教学班不超过2个,每个教学班选课人数上限最低不少于100人,只需准确设定禁选对象,教学班名称统一命名为“通选:全校”。

5.任务填报(修改)页面

(1)基本信息:除“备注”外其他所有信息项均需准确填报,“任务标签”按需据实选填。

(2)教学班信息:合并完整行政班组成教学班的,勾选“自动命名”,其他特殊情况联系教务处;结合重修选课需要,可适当提高人数上限;条件组只允许有一个。

(3)课程安排信息:准确确定课程,尤其是分段课程、专周课程的教学起止周。如专业见习,为期1周,第9周开展,则起止周为“9-9”;准确选择教室类型。

(4)分组信息:教学班内不得分组。如需拆班教学,直接拆分为相应数量教学班。

(六)准确处理教学班名单

1.必须在编排课表前完成教学班名单处理。

2.完整行政班组成的教学班,通过“任务选课名单—置课”处理名单;非完整行政班组成的教学班,通过“上课名单—加课”处理名单。

3.同一个教学班,两种名单处理方式不得混用。

(七)科学编排课表

编排课表是教学运行管理的重要环节,要坚持整体优化的原则,严格遵循教学规律,充分考虑培养方案(课程数量、顺序、课时分配、实践环节要求等)、师资、教室资源等约束条件,结合学生的生理和心理特征及身心健康和接受能力,优化配置和使用教学资源,确保课表编排科学合理。

1.采用每周六天(周一至周五、周日)排课制,周一至周五为正常排课时间,周日只允许安排公选课、工作日无法容纳的实验课程、辅修课程。因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英语专业四、八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师范生教师教育能力考核、大学生英语竞赛等各级各类考试占用多个周六,对教学运行影响较大,周六原则上不再排课。

2.一门课程的星期规则

(1)同一门课程按照教学周连续排课,避免上课周数过于分散。有安排上/下半学期上课的课程/班级,课程/班级上课时间安排应力求统一(例如,A、B课程/班级分别需要安排在1-8周和9-16周上课,A课程/班级安排了1-8周周一1-2节,则B课程/班级应该安排在9-16周周一1-2节)。

(2)一周1次课:周一至周五任意一天。

(3)一周2次课:至少间隔一天并避免周一/五组合。因而共五种:周一/三,周一/四,周二/四,周二/五,周三/五。

(4)一周3次课:尽量每两次间隔一天,即优先安排周一/三/五,也可以其他,但避免三次都连续,如周一/二/三,或周二/三/四,或周三/四/五。

(5)美术与设计类专业部分专业课程一周3-5次,可连天排课。

(6)集中开展的实(见)习、实训类课程可连天排课。

3.每节课授课时间为45分钟,两节课为一个授课单元,即一次课。上午包含1-2节、3-4节两个授课单元,下午包含5-6节、7-8节两个授课单元,晚上包含9-10节或9-11节一个授课单元。一门课程的节次优先级为1-2节>3-4节>5-6节>7-8节>9-10节、上午优先于下午、白天优先于晚上、工作日优先于周末。

(1)一次1节课:仅音乐类专业部分周学时为1的声乐、器乐类技巧课可以安排每周1次,一次1节;其他专业周学时为1的课程,按照教学周连续安排,每周一次,一次2节,不再单(双)周间隔安排。

(2)一次2节课:周学时为2/4/6的课程,每周相应安排1/2/3次,一次2节;周学时为3/5的课程,采用一次2节、单双周方式编排。

(3)一次3节课:仅周学时为3的实验课程可以3节连排,可使用的节次为9-11节;在其他课程全部排完后班级课表下午有空闲时,可使用5-7节,不得排6-8节。

(4)一次4节课:仅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周学时为12/16的课程可以安排每周3/4次,一次4节;其余课程严禁4节连排。

(5)集中开展的实(见)习、实训类课程,可根据教学需要或工作岗位要求,按每天八小时工作制排课。

(6)一门课程不得超周学时集中排课或间隔较长时间的分散排课。

4.理论性较强的基础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优先安排在上午;实验类课程不得安排在上午;公共体育课程尽量安排在7-8节或3-4节,不得安排在1-2节;公选课安排在周日上午。

5.班级不同学科、不同类型的课程应交替编排,课程难易搭配科学合理,学期内周总学时均衡,避免出现“先紧后松”或“先松后紧”的现象;每天上课时数均衡,原则上不少于4学时,不多于6学时,避免疲劳学习。

6.任课教师每周周一至周五排课使用天数不少于3天,授课时数分布要均衡,每天以2-4学时为宜,原则上不得超过6学时(实训课除外),避免疲劳授课。

7.同一教师在同一教学班担任2门(含)以上课程的,不得安排在同一天授课。

8.合理利用教室资源,上课教室座位数应比学生人数多10个(含)以上,同时避免出现“小课堂、大教室”的情况。

9.同一教学班一个半天内两次课的上课地点按照不换教室、不换教学楼、最近教学楼原则安排,最大限度减少场地变换。

10.一门课程如需使用不同教学场地,按照授课计划直接安排在相应场地;实验实训课程(学时)务必安排在实验实训场地。

11.智慧教室优先安排实施教学改革的课程。

12.课程编排顺序:合班课优先于单班课、必修课优先于选修课、需用设备课程优先于不用设备课程、多学时课优先于少学时课。

13.编排课表过程中,注意教师跨校区上课问题。

二、工作安排

阶段

工作内容

完成时间

完成单位

培养方案核查

编制、核查确认各年级专业教务系统培养方案

已完成

各学院

开课计划生成

根据各年级对应培养方案初始化开课计划;

开放开课计划设置权限

已完成

教务处

开课计划维护

设置开课计划(是否开课

已完成

各教学单位

教学任务生成

根据开课计划设置结果生成教学任务;

开放教学任务填报权限

已完成

教务处

教学任务填报

添加、删除、合并、拆分、安排教师;

填报任务各项信息(含公选课);

核查教学任务是否存在多填、漏填、误填

合班、教师任课门数等是否符合学校规定;

提交审核

710日前

各教学单位

教学任务审核

教学任务填报是否符合要求等

根据教学单位反馈实时进行

教务处

教学任务发布

发布教学任务,便于教师备课

7月12日前

教务处

教学班名单处理

添加教学任务学生名单

课表编排前

课表编排

安排教学任务时间、地点

待定

各教学单位

课表核查与优化

核查有无错排、漏排、场地距离、课时均衡性等

各教学单位

任课教师

教务处

课表查询与发放

开放正式课表查询

下学期开学前

教务处

发放教师课表、学生课表

各教学单位

发放教学楼总课表

教务处


教务处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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